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幕后·黑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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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年深圳“扒手帮”大解密<1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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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被 幕后·黑手 执行加亮操作(2008-04-25)
深圳初创职业“扒手帮”

  现年32岁的陈述国,被人称为“国几”,小学毕业后即浪迹社会,几年下来,其凶狠和好斗已闻名整个萍乡城,虽未成年,但因打架斗殴多次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和劳动教养。1990年初,应在深圳从事扒手生涯的几位要好“兄弟”之邀,陈述国南下深圳闯世界。

  当时,在深圳专事扒手业的除萍乡扒手外,较有影响的有“潮州帮”、“新疆帮”、深圳的“当地浪仔”、“河南帮”、“东北帮”。萍乡扒手虽然不少,但都是各自为阵,并未形成稳固的组织,通常是一个头目带一个或几个扒手,头目被称为“老大”,扒手被称为“老党”。“老大”除管理“老党”外,扒钱时一般是为“老党”打掩护。正因为萍乡扒手形如散兵游勇,为抢占地盘,他们经常遭到“潮州帮”、“新疆帮”和“当地浪仔”的欺负,有时扒到钱还被他们抢去大半,萍乡扒手却敢怒不敢言。在街头打杀惯了的陈述国到达深圳,无形中给一些萍乡扒手带来了希望,因为扒手大都是陈述国的旧识,都知道陈述国凶狠出名。很快,陈述国将一些扒手笼络到了身边,并逐渐开始向长期欺压萍乡扒手的外地和当地帮派发起挑战。

  陈述国不时地带着手下的陈昭、胖子、肖斋、余志卫等人与深圳“当地浪仔”和“新疆帮”大打出手,每次混战中,陈述国都敢于出头,凶狠与残酷令对手不寒而栗。几次乱仗下来,那些欺负萍乡扒手的帮派的气焰终于被陈述国一伙打了下去。从此,萍乡扒手“扬眉吐气”,归顺陈述国的扒手越来越多,陈述国逐渐成为萍乡扒手的“总老大”,而与他关系最为要好的凌智勇,无形中当上了“老二”。陈述国将手下的“老党”分别分给小“老大”管理,一个“老大”管两个以上“老党”,这样的组织多达20个。至此,陈述国的职业“扒手帮”初步创立。
清除帮派异己坐稳“总老大”

  虽然陈述国的“扒手帮”已成气候,但有些比陈述国先到深圳,资格又老的一部分萍乡扒手也不卖他的账。为此,陈述国采取种种手段,将不肯归顺自己和与团伙自身有利益冲突的“老大”手下的““老党””抢走,令该“老大”失业。甚至干脆采用暴力殴打和威胁其家人的手段,将那些不服他的扒手“老大”,如陈彪、“凤奖”、“黄举”、“杨阿四”、张家“老大”、“刘辉”和胡抗等人赶出了深圳。从此,陈述国的“扒手帮”在深圳一枝独秀,而身为“总“老大””的陈述国威望也愈来愈高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该组织进而发展成为一个以暴力、威胁扒窃为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,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危害,人们对此深恶痛绝。“扒手帮”机构较为严密,呈“金字塔”形,陈述国、凌智勇为组织、领导者,李奇志、李华、熊亮、胡志华、肖维益、沈小辉、周绍斌等为骨干成员,控制了四十多名扒手,最小的是年仅九岁的李萍,他为此被称作“九千岁”。

  为防止“老党”们被抓而供出“老大”,多数“老大”不与“老党”住在一起,而且“老党”一般也不知道“老大”的住处,就更别谈想跟总“老大”陈述国接触了。陈述国一个人住,而且经常换地方,有事通过电话和呼机联系。有时安排那些“老大”去办,“老大”再要各自“老党”去做。该组织在长期的扒窃生涯中形成不成文的“帮规”:“老大”和骨干成员各自手下带有扒手,他们各自负责手下扒手的食宿和吸毒,若扒手被抓时负责保释并监视、控制自己的扒手,“总老大”可调配各骨干成员手下的扒手。“扒手要积极扒钱,不准泄露组织秘密”,违反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。每个“老党”一个月至少可以扒到三万多块钱,一年下来所扒的钱就有上百万元,上交给陈述国等“老大”们,供他们逍遥玩乐。

  毒品毒打成手下家常便饭

  从1994年下半年起,陈述国们开始贩毒与吸毒,并开始用毒品和毒打两大工具控制手下的“老党”。不久,“老党”们便大都染上了毒瘾,从此就更加离不开陈述国与“扒手帮”了。

  虽然“老大”们平时经常向他们交待,不准逃跑,否则轻则毒打,重者剁手、挑断脚筋,甚至打死。但仍有一些“老党”时常心存侥幸,最终却逃不出手眼通天的陈述国手心。

  “老党”周美权1994年有段时间没扒到钱,便独自逃到广州,一个人在广州“打眼”,被派出所抓获后送到收容站,被其家人接回萍乡。可没几天,陈述国便专程从深圳赶回萍乡,把他带到一间房子里拳打脚踢至半死。被称作“九千岁”的“老党”李萍,有一次扒了两千元港币,上交时只将一半交给“老大”,被陈述国打得趴在地上爬不起来。也是这个“九千岁”,有一次未扒到钱,害怕挨打,便逃到一“东北佬”屋内,与另一扒手“鸭婆”温竹辉住在一起,陈述国们赶到后,将收留他的温竹辉活活打死。而“老党”余志卫因泄露了陈述国等人打死温竹辉的秘密,被陈述国用铁脚凳砸伤左手。
2000年上半年,“老大”李华将危灵私自把扒窃到的钱寄回家之事告诉陈述国,陈述国便指派凌智勇带人到福州,对危灵捆绑殴打,并以要剁危灵的手相威胁,迫使危灵的母亲交给陈述国9000元现金。2000年8月,扒手周坚、危灵、孙华乘李华带他们到福州扒窃之机逃跑,李华将该一情况告知陈述国,陈述国即指示凌智勇安排人员到福州找到周坚,将周坚的脚、手经挑断…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,“扒手帮”的“老党”们过的是一种生不如死的生活。

  无恶不作犯下多少血腥罪

  1998年6月18日下午,同案人肖建辉(已判死缓)因林元赞带人打了其手下的扒手杨伟,而起意要报复林元赞,并请求陈述国、凌智勇一同去,陈述国、凌智勇均表示同意,随后,肖建辉和陈述国、凌智勇、杨伟各自准备了刀具。当天下午6时许,4人在深圳向西村西武商场附近发现林元赞,便相继下车向林元赞围过去,林元赞见状便逃。当林元赞从陈述国身边跑过去时,陈述国持刀向林元赞砍去。随后4人一路砍杀,林元赞因失血性休克而死。

  2001年4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,胡志华、肖维益、张家“老大”(侦查机关称在逃)与被害人刘建忠、邓杰微夫妇在深圳长城俱乐部打麻将。因牌事双方发生争执,胡志华等3人即对刘一顿拳打脚踢,将刘打趴在地。刘建忠提出拿2000元给3人作赔礼道歉,但胡志华等3人不予理会,继续殴打刘。刘建忠夫妇见状被逼答应给3人15000元钱了结此事,胡志华等3人才停手,并当即由肖维益和“张家“老大””押着刘建忠夫妇找了十几个自动取款机取钱,因电脑故障未取到钱。当日上午,刘建忠夫妇又被肖维益、“张家“老大””押至银行取款。事后,胡志华、肖维益及“张家“老大””各分得现金5000元……

  在这些血腥的背后,是“扒手帮”“总老大”陈述国、死党凌智勇等人淫威的日益增长和黑钱的日渐增多。正是靠这种罪恶手段积攒下来的黑钱,陈述国、凌智勇有了其貌似正当的生意场所。陈述国在萍乡城黄金地段开了豪华的“国国大酒店”、“名烟酒店”,并花巨资从被其尊称为“老大”和“铁哥们”的卜某手中购得萍乡“泰和公寓”的一套房产。凌智勇也在萍乡西门购买了门市。尽管如此,深圳和萍乡的扒手们仍在他们牢牢的控制当中。就连萍乡本地的扒手未经陈述国点头,谁也不敢上道。一时间,陈述国的扒手势力遍布深圳、福州和萍乡三地,再靠着一些地方要员的保护,谁还敢与其争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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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端 Posted: 2008-04-25 02:00 | [楼 主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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